財政部下達2025年燃料電池汽車示范群應用獎勵資金
2024-11-19
11月15日,財政部發(fā)布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節(jié)能減排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
根據(jù)《通知》,2025年獎補資金總共16.25億元。其中,前五市分別為唐山39830萬元;上海31349萬元;鄭州26368萬元;北京24308萬元;天津11207萬元。
其中,第二年度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獎勵資金不得用于支持燃料電池汽車整車生產(chǎn)投資項目和加氫基礎設施建設。以下是獎補資金,單位是萬元。
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節(jié)能減排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
財建〔2024〕389號
有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根據(jù)《財政部關于修改<節(jié)能減排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23〕58號)以及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印發(fā)的《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8〕18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9〕138號)、《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關于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的通知》(財建〔2020〕394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593號)、《關于2022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1〕466號)等文件規(guī)定,按照各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提出的資金分配方案,現(xiàn)提前下達你省(區(qū)、市)2025年度節(jié)能減排補助資金(詳見附件),用于2021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已推廣但尚未完成清算的新能源汽車補助資金預撥和第二年度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獎勵資金撥付。其中,第二年度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獎勵資金不得用于支持燃料電池汽車整車生產(chǎn)投資項目和加氫基礎設施建設。
上述資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50節(jié)能環(huán)保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1節(jié)能環(huán)保支出”,項目名稱為“節(jié)能減排補助資金”,項目代碼為“10000015Z155110010003”,待2025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程序撥付使用。
節(jié)能減排補助資金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執(zhí)行常態(tài)化監(jiān)督范圍,各級財政部門要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tǒng)及時接收登錄預算指標,并保持“追蹤”標識不變,依托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tǒng)轉移支付監(jiān)控模塊,加強日常監(jiān)管,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的規(guī)范性和有效性。有關省(區(qū)、市)要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有關要求及資金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及時撥付相關資金,并對照你?。▍^(qū)、市)績效目標,會同相關部門做好預算績效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附件:1.提前下達2025年度節(jié)能減排補助資金匯總表
2.2021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匯總表
5.提前下達2025年度節(jié)能減排補助資金整體績效目標表
財 政 部
2024年10月30